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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疫情想到的电力安全主体责任

近日,多家网络平台报道,青岛市某日一天的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近60万。可以看出,“防疫新十条”后,疫情传播速度确实迅猛。

自2019年疫情爆发以来,国家防疫工作,扎扎实实开展了三年,取得了巨大成效,举世瞩目。进入12月,国家明确,人人作为自身健康安全第一责任人,可以自由出行。对此,人们却茫然了,甚至紧张恐惧不敢出门了。原以为会红红火火的景象,实则冷冷清清。为什么?阳性感染者激增——社会不安全了!人们感受到了风险!

当每个人的健康安全首先要靠自己来负责的时候,人们突然意识到,在安全保障问题上,自己是有责任的,而且还是第一位的!

近四十年来,我们国家长期和谐稳定,人民安居乐业。老百姓一般意识不到党和国家为此付出的努力和代价。当每一个人都是自身安全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提出后,无疑敲响了全社会的安全警钟!

作为一名电力职工,由此想到我们的安全生产。2021年9月1日,新《安全生产法》颁布,明确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。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指示:“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,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”。我国宪法也规定,公民最基本的人权就是生命健康权。所以,我们国家“以人民为中心”的发展理念,决定了电力生产必须坚持安全第一,且必须把保人身安全放在首位。

当前,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,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。电力是基础工业,充足、安全、优质的电力供应是全社会的共同期待,更是我们电力企业神圣的职责。只有确保安全供电,才能保障国家政治经济社会健康有序,人民生活幸福美好。

2022年,我们电力行业还是发生了多起人身伤亡事故,教训极其惨痛。根儿上的问题还是人上的问题!是各环节每个生产主体安全职责不到位的问题。这就如同疫情防控,虽然明确每个人是自身安全健康的第一责任人,但是,如果人们做不到戴口罩、勤洗手、少聚集等疫情防控的基本安全措施和要求,就会大概率感染阳性。有基础病的,或老人小孩等免疫功能弱的,还有可能出现重症,甚至死亡。

电力企业,每时每刻都有大量的职工身处生产一线,安全风险无处不在,尤其是电网建设改造的工程现场,更是如此。近些年,受限于市场机制不完善,市场资源不健全,真正进入作业现场的队伍、工人还是良莠不齐,实际表现就是安全意识差,不重视安全管理。作业人员不明白,安全首先要靠自己去保障的道理!项目承包人也把追求眼前利益放在首位,甘于冒险,置人身安全于不顾!

此次疫情,让全社会切身经历了一次安全大考。如果每一位社会成员,能在疫情形势下,重视安全,学会安全,提高个人安全防护意识,也不失为疫情下的一场安全教育和收获。 变电管理一处:杨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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